7.1 一般规定
7.1.1 支、吊架的固定方式及配件的使用应满足设计要求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支、吊架应满足其承重要求;
2 支、吊架应固定在可靠的建筑结构上,不应影响结构安全;
3 严禁将支、吊架焊接在承重结构及屋架的钢筋上;
4 埋设支架的水泥砂浆应在达到强度后,再搁置管道。
7.1.2 支、吊架的预埋件位置应正确、牢固可靠,埋入结构部分应除锈、除油污,并不应涂漆,外露部分应做防腐处理。
7.1.3 空调风管和冷热水管的支、吊架选用的绝热衬垫应满足设计要求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绝热衬垫厚度不应小于管道绝热层厚度,宽度应大于支、吊架支承面宽度,衬垫应完整,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密实、无空隙;
2 绝热衬垫应满足其承压能力,安装后不变形;
3 采用木质材料作为绝热衬垫时,应进行防腐处理;
4 绝热衬垫应形状规则,表面平整,无缺损。
7.1.4 支、吊架制作与安装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:
1 支、吊架制作完成后,应用钢刷、砂布进行除锈,并应清除表面污物,再进行刷漆处理;
2 支、吊架明装时,应涂面漆;
3 管道成品支、吊架应分类单独存放,做好标识。
7.1.5 支、吊架制作与安装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:
1 支、吊架安装进行电锤操作时,严禁下方站人;
2 安装支、吊架用的梯子应完好、轻便、结实、稳固,使用时应有人扶持;
3 脚手架应固定牢固,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板的固定。